关于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

作者: | 来源:北京市教育工会 | 发布日期:2010-03-16

 

 

关于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

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

京教工[2009] 58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好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职工之家建设的相关文件,结合首都高等教育实际,现就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重要性

1.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北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在高校工会深入开展建家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各项职责,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中充分发挥作用,是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工作服务于高等学校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

2.教育在北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首都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从建设和谐校园出发,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教职工维权机制、提升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不断丰富建家内容,创新建家形式,是摆在高校工会面前的重要课题。

3.高校工会是北京市教育工会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建家是推动工会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高校工会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建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建家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推向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二、新时期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新时期高校工会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行动指南,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在首都教育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深入开展建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服务大局的原则。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正确把握开展建家工作与推进高校事业发展的关系,树立建家就是建学校的思想,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校改革和发展上来。

2.突出维护的原则。要围绕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动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建家工作的重要内容。

3.依靠教职工的原则。要突出教职工在建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教职工开展建家工作,把教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4.创新发展的原则。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赋予建家工作新内容,通过有影响、有特色的工作保持工会组织旺盛的生命力。

5.齐抓共建的原则。要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建家工作格局。

三、新时期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目标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调整适应,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突出抓好为教职工办实事,大力推进高校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1.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建家工作,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研究和指导工会工作制度,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注重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中心工作中的作用;重视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会干部;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2.高校民主政治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依据《北京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高。

3.依法科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健全维权机制,畅通党政与教职工的沟通渠道,源头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决策;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维护校园稳定;履行好“职工困难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督促解决人”职责,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注重提升教职工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师德建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首都教育先锋”创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职工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创新能力;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5.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工会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教职工入会率高;收缴好、管理好、使用好工会经费,经费审查工作及时、规范;开展工会理论调查研究工作,增强工会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探索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内容。

四、加强对新时期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工会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基层工会开展建家工作,市教育工会具体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高校工会建家工作内容纳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作为先进校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23号)精神,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建家工作。要明确责任,把建家工作摆上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家工作常建常新。高校工会要深入实际,贴近教职工,研究解决建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建家工作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要及时总结、推广建家工作新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建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每年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对本校开展建家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所获荣誉称号是否认可进行表决,促进建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高校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深入开展建家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意见由北京市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北京高等学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二:北京高等学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工会

2009年12月20日

 

 

 

 

 

 

 

 

主题词:  高校  工会   教职工之家   意见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300份)


附件一:

 

北京高等学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高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以下简称建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校工会职工之家的等级

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审定命名单位。在每五年召开的中国工会代表大会上,全总集中表彰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⒉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和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

北京市总工会是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审定命名单位。市总每两年表彰一批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和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是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审定命名单位。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是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可按全总有关规定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验收和复查。

⒊北京市先进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

北京市教育工会是北京市先进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的审定命名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验收审批,与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表彰交替进行。

⒋北京市合格职工之家

北京市教育工会是北京市合格职工之家的审定命名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验收审批。

二、高校工会职工之家的管理

建家工作严格执行晋级制度,授予职工之家称号应按“合格”、“先进”、“市级模范”、“全国模范”次序逐级晋升,未获得下一级称号的工会不得被授予高一级职工之家称号。北京市教育工会要建立健全高校工会建家工作基础档案,对获得相应称号的高校工会实行动态管理;要定期对各等级职工之家进行复查验收;负责对晋级的职工之家进行考核、审定、推荐上报、奖励。

北京市先进职工之家和北京市合格职工之家评审,由申报单位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评议并做出相应决议,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征得党政同意,向北京市教育工会写出书面报告,由市教育工会组织考核确认。

评选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市级模范职工之家遵循高校工会组织申报、北京市教育工会考核推荐、市级工会和全总审定命名的程序。达到相应级别两年后可申报高一级别模范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由申报单位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评议并做出相应决议,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征得同级党政同意,向北京市教育工会写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工会组织考核确认并推荐后,相应上级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审定、命名并颁发奖牌。

各级别职工小家的评选程序参照职工之家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先进职工小家由校级模范职工小家产生,获得下一级称号两年后可申报高一级职工小家称号。

北京市教育工会定期对获得全国和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高校进行复查验收,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与“两模三优”评比交替进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要求的保留其荣誉称号,仍达不到要求的,报相应上级工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

北京市教育工会对新晋级的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进行经费奖励,专项用于建家工作,要求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三、高校工会建家工作考核标准

结合当前首都高校实际,制定《北京高等学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就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民主管理、依法维权、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工会特色工作等进行分项考核,总分为100分。带“☆”符号项目对各级职工之家评选、复验为一票否决。考核方式包括查阅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及原始材料、档案,召开教职工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考核结果同时与会员评价相结合。

各等级职工之家需达到以下分值和条件:

北京市合格职工之家:达到60分。

北京市先进职工之家:达到70分,且所属二级职工小家中校级先进职工小家达到60%。

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根据实际情况从北京市先进职工之家中择优推荐。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根据实际情况从市级模范职工之家中择优推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评选:

(1)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班子不健全,工会干部待遇落实不到位,未能按时换届;

(2)未按时足额划拨工会经费或工会上解经费不达标;

(3)不能坚持教代会年会制度及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或教代会职权不落实,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教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

(4)未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或因工作职责不到位,致使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附件二:

北京高等学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指标

测评要素

主要检查内容

1.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领导(20分)

1.1党政重视工会工作,建立保障机制,形成党政工共建一个家工作格局(10分)

1.1.1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专门研究工会工作一次,年度党政工作计划和总结包含工会、教代会工作内容;(3分)

1.1.2明确一名行政副职联系工会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有关部门与工会定期联系制度;(3分)

1.1.3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时邀请工会常务副主席或教职工代表列席;(2分)

1.1.4党委下发建家工作意见,建家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记录完整。(2分)

1.2党政重视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必备条件(10分)

1.2.1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会员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党委推荐选配工会主席事先征求上级工会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并进入党委常委会,同时配备中层正职常务副主席;(4分)

1.2.2工会具有独立财务帐户,工会经费能够按时足额拨缴到位;(4分)☆

1.2.3职工之家场地(包含合用场地和二级职工小家场地)面积一般保障在每个会员一平方米以上。(2分)

2、学校民主管理制度(20分)

2.1学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指导方针,教代会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四项职权得到落实(12分)

2.1.1党委制定教代会的实施细则,教代会按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教代会程序规范、内容完整;(4分)☆

2.1.2设立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或执委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分)

2.1.3教代会提案制度健全,提案满意率达到80%以上;(2分)

2.1.4学校制定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经教代会审议通过。(4分)☆

2.1.5教代会代表培训每年至少一次。(1分)

2.2依据《北京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高(8分)

2.2.1建立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3分)

2.2.2每年的教代会做校务公开报告;(2分)

2.2.3教代会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3分)

3.教职工权益维护(16分)

3.1维权机制健全,沟通渠道畅通(6分)

3.1.1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自我维权意识;(1分)

3.1.2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疏缓教职工心理机制;(2分)

3.1.3建立教职工表达意愿的畅通渠道,做好上传下达工作。(3分)

3.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健全,有效调解劳动人事争议(4分)

3.2.1学校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无群体上访事件。(4分)☆

3.3建立送温暖机制,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6分)

3.3.1建立动态困难教职工档案;(1分)

3.3.2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2分)

3.3.3积极宣传、组织教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险,赔付、慰问及时。(3分)

4.教职工队伍建设(12分)

4.1开展形式多样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4分)

4.1.1开展选树和学习先进活动,效果明显;(3分)

4.1.2建立劳模等优秀教职工档案。(1分)

4.2搭建教职工提高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平台。(6分)

4.2.1组织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教职工综合能力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参与率高;(3分)

4.2.2以“首都教育先锋”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教育创新活动。(3分)

4.3丰富文体活动形式,创新载体,营造和谐校园文化(2分)

4.3.1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参与面广;(1分)

4.3.2注重社团建设,活动内容丰富,教职工参与积极性高。(1分)

5.工会组织自身建设(22分)

5.1工会工作规范,教职工入会率高(8分)

5.1.1校级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各级工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4分)☆

5.1.2工会工作基本制度健全,档案管理有序,会员会籍清晰;(1分)

5.1.3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2分)

5.1.4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干部配备到位,活动丰富。(1分)

5.2二级建家和教代会工作基础扎实有成效(4分)

5.2.1制定开展二级工会组织建家工作意见和考核标准;(2分)

5.2.2对二级教代会建设指导有力。(2分)

5.3重视工会理论研究和调查工作(4分)

5.3.1组织工会专兼职干部进行工会理论学习;(1分)

5.3.2开展工会理论研究工作,每年至少选送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参加全市评比,注重成果转化。(3分)

5.4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工会经费(6分)

5.4.1经费收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科目使用合理,账目清晰、签批规范,建立大额支出经主席办公会决定的制度;(4分)

5.4.2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按时上报经审台帐。(2分)

6.工会特色工作(10分)

6.1创新(6分)

6.1.1形成实效明显、特色突出、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6分)

 

6.2获奖(4分)

6.2.1学校或学校工会获得工会系统奖励,承办上级工会大型活动,学校工会获得学校表彰奖励。(0.5分/项,共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