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工〔2015〕9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年教师社会调研的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30
 各分工会、分工会小组、工会会员:

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我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引导青年教师深入首都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深入了解国情、社情、市情、民情,形成高质量的社会调研成果,服务国家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校工会决定在2015年暑期开展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请参考《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报告参考题目》(附件1),也可自选认为有价值的社会调研题目。

二、申报人员

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45周岁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

三、参与形式

采用项目申报立项资助形式。

以鼓励青年教师开展社会调研为主。青年教师可单独申报承担社会调研项目,或组成调研团队,集体申报承担社会调研项目。项目选题需紧扣国情、社情、市情、民情,也可以结合到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的学习实践进行调研。已列入校级(不含)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的成果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报和成果评选。

分工会组织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活动确有经费困难的,也可以酌情参与申报,获得部分经费资助。

四、时间安排

710日前:青年教师填写社会调研项目意向书(附件2),并报送至校工会,校工会组织审核立项。

7-11月:青年教师利用暑期、节假日、学术休假等机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12月初:将调研成果上报校工会,校工会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审,交由宣传部报送参评北京市高校青年教师优秀社会调研成果。市委教育工委将对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支持,对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支持经费1万元,二等奖支持经费5000元,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经费支持额度。

五、成果要求

社会调研成果不少于5000字,要求有问卷、有调查、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符合调研报告学术规范,调研对象规模适中。

分工会组织社会调研活动后,应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活动报告,并在校工会网站发表专题图文新闻。

六、资助额度

采取学校专项经费划拨和工会经费支持相结合的形式。对在北京近郊调研的项目,立项20项,根据每个项目需求,给予1000元以内的经费支持;对需要到外地调研的项目,立项5项,根据每个项目需求,给予2000元以内的经费支持;对参与申请的分工会,根据每个项目需求,给予1000元以内的经费支持。

经费使用完全参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七、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将青年教师社会调研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全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动员和组织青年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社会调研,撰写优秀的调研成果报告,服务社会、增长才干。

 

附件12015年度青年教师社会调研参考题目

附件2:社会调研项目意向书

附件3: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名录

 

2015629

华北电力大学工会              2015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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