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工〔2014〕10号:关于做好2014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田里 | 来源:校工会 | 发布日期:2015-02-26
 各分工会、分工会小组

根据北京市和河北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高校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标兵)选树活动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关于每两年评选一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意见,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 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此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我校的“三育人”工作整体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三育人”评选委员会,负责此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任: 李双辰

副主任: 张瑞雅   杨实俊

    员:人事处、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各分工会主席

二、评选名额

2014年全校评选 “三育人”先进个人共40名(北京保定各20名),其中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各12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各8名。“三育人”先进集体评选各5个。

三、评选范围

“三育人”先进个人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的工会会员中推选。“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仅限在各教学院、系、部的一线教师,“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工会会员推选,先进集体应为学院(系部)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等以及机关、教辅、后勤的处室或科室。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德施教、以德立身,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坚持求真求实、诚信友善,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大局观念。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德修身、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仁爱之心和人格力量教育影响和感染学生。

4.积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爱戴。

5.功底扎实,能力过硬,工作勤勉,主动承担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任务,刻苦专研,严谨笃学,孜孜以求,积极创新育人、管理、服务理念和方式,在育人、管理、服务三方面成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

(二)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措施扎实,已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

2.本单位教职工进取意识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追求卓越,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三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3.单位近3年来在师德建设、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

五、评选办法

1.单位推荐。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80人以上分工会可推荐2-3名先进个人,3080人分工会可推荐1-2人,30人以下分工会可推荐1人。每个分工会可推荐先进集体一个。

2.学校评审。学校“三育人”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各分工会对被推荐集体和个人的情况介绍后进行实名制投票,报学校审核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各20名、先进集体各5个。

3.张榜公示。对初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报学校确定2014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并推荐上报上级部门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人员名单。

六、表彰奖励

学校表彰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还将从校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中确定推荐参评上级师德先进个人(标兵)选树活动的人选,并报上级教育工会。

七、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真正把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在全校真正树立一批“三育人”先进典型,使其为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发挥引领作用。

2.将对本次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通过校内网站予以广泛的宣传。要求各分工会上报的推荐材料准确、翔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控制在 800字左右。

八、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在1031日(周五)16:00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并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电子版)发至校工会办公室(北京:田里;保定:张湘武)。

2.“三育人”评选委员会将在11月初召开评选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20141024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最高学历

 

职称

 

职务

 

推荐种类

 

 

 

 

 

 

 

 

 

 

 

 

 

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

 

   2014   

党总支意见

 

 

 

党总支意见(盖章)

 

   2014   

校工会意见

 

 

校工会盖章

2014   

                 

备注:

1、本表格上交截止时间:20141031日;

2、交表至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2

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会员人数

 

负责人

 

 

 

 

 

 

 

 

 

 

 

 

 

 

 

 

 

 

 

 

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

 

   2014年  月 

党总支意见

 

 

 

党总支意见(盖章)

 

   2014   

校工会意见

 

 

校工会盖章

2014   

                 

备注:

1、本表格上交截止时间:20141031日;

2、交表至校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