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第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建议组成方案
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第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主席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
建议组成方案
各代表团:
根据《关于筹备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华电党办〔2012〕12号)的有关规定,依据第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开会及闭会期间的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建议组成方案,请对本方案予以审议,参照本方案建议,组织推荐各类候选人员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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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代会主席团
第八次工代会在正式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负责在大会期间主持会议。主席团39人左右,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建议包括学校领导、校工会主要领导,各代表团正(副)团长,教师代表,总体结构中教师代表(含双肩挑教师)应占多数。为使第八次工代会与第六届教代会的大会机构协调一致,简便操作,建议工代会主席团与教代会主席团一套班子,行使两会职能。
二、第八届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本次工代会选举产生第八届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本次工代会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凡我校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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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校工会委员会:在工代会闭会期间,依法依规行使职责,负责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依照属地关系,北京、保定两套班子分别选举、各自设置。分别设委员21人左右,其中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专兼职副主席3人。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兼职副主席人选建议推选教师代表和职员代表各1人担任;校工会主要负责人、各分工会主席应当是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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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工代会闭会期间,依法依规行使职责,负责监督和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对工会经费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属地关系,北京、保定两套班子分别选举、各自设置。分别设委员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建议从审计处、财务处副处级干部、校工会会计人员、后勤集团会计人员、经管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教师等具有财务和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普通教职工代表中选择推荐。
三、第八届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第八届工会委员会设生活福利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凡我校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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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负责就学校教职工的福利费的使用以及学校的集体福利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北京、保定两地分别选举,各自设置。分别设委员1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由教师代表、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建议从工会、人事劳资、财务、后勤等部门人员或其他关心教职工集体福利的职工代表中选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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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结合女职工特点组织有关活动、维护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就女职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北京、保定两地分别选举,各自设置。分别设委员1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由职能部门、校工会女工干部、各类别女教职员工代表中选择推荐。
四、工代会主席团、各委员会候选人员建议名单的产生办法
第八次工代会主席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候选人员建议名单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产生,即首先由各代表团根据主席团、各委员会的职责需要,面向全校工会会员,综合考虑拟推荐人员的品德威信、岗位职责、议事能力、奉献意愿与精力投入等各方面因素,提出推荐人选,然后由校工会委员会依据多数代表团的意见,提出各类候选人员建议名单,再返回到各代表团,征求代表意见进行圈选后,由校工会委员会集中多数代表团意见,再次提出工代会主席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候选人员建议名单,经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第八次工代会主席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一轮推荐表》
“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
第八次工代会主席团、第八届工会委员会等
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一轮推荐表
(2013年1月8日提交)
推荐单位(代表团):
推荐本代表团团长(1人):
副团长(1-4人):
推荐监票人(1人): 计票人(1人):
推荐类别: 应推荐人数:
推荐人选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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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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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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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教师.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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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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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提交表格时,请在推荐单位处加盖主责单位的公章。
2、单一组团的代表团,推荐正副团长各1人;合并组团的代表团,由排名在前的主责单位推选1名团长,由团内其他选举单位各自推选1名副团长。
3、监票人、计票人从本代表团不是各类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
4、表头的“推荐类别’指:工代会主席团、四个委员会共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