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执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建议组成方案
中国教育工会华北电力大学委员会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执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建议组成方案
各代表团:
根据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我校《关于筹备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华电党办〔2012〕12号)的有关规定,依据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及闭会期间的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建议组成方案,请对本方案予以审议,参照本方案建议,组织推荐各类候选人员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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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主席团
第六届教代会在正式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负责在大会期间主持会议。主席团39人左右,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建议包括学校领导、校工会主要领导,各代表团正(副)团长,教师代表,总体结构中教师代表(含双肩挑教师)应占多数。
二、执行委员会
第六届教代会在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负责大会闭幕期间教代会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执委会由39人左右组成,根据我校实际,其中建议包括学校相关领导、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工会负责人、教师代表。总体结构中教师代表(含双肩挑教师)应占多数。执委会设主任1人,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
三、专门委员会
第六届教代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职工服务委员会、教职工职业发展委员会、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和校工会协助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任务,对重要问题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并将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各专门委员会分别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会主任由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或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资深教师担任;对口行政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可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由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推选。
1、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督促提案的落实和答复工作。委员会由22人组成,包括教师代表和职工代表。为便于收集意见、落实提案办理,建议职工代表从校办、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法律顾问、人事、财务、资产、后勤、规划办等部门中选择推荐。
2、教职工服务委员会:针对教职员工的生活、学习、健康、运动、交往等问题,调研商定并实施面向教职工的各类服务项目,尽最大努力使教职工解后顾之忧,身心健康、精神愉悦地投入工作、生活和学习。委员会由28人组成,包括教师代表和职工代表。为便于开展工作,整合资源,建议从工会、校医院、体育、艺术、人文、法律、图书馆、校企办、校友办等部门或院系教师,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教工文体协会负责人中选择推荐。
3、教职工职业发展委员会:针对教职员工的职业能力素养提升,从职业规划、师德建设、知识普及、业务练兵、学科对话等方面,努力为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各方面优质工作提供助力,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贡献。委员会由28人组成,包括教师代表和职工代表。为便于开展工作,搭建平台,职工代表建议从组织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教研究所、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等部门选择推荐,教师代表建议从教学科研一线骨干教师中选择推荐,同时注意推荐优秀青年教师代表。
4、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负责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以及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委员会由22人组成,包括教师代表和职工代表。根据工作实际,建议从人事、工会、纪检、后勤等部门以及人文学院法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经管学院社保、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教师代表中选择推荐。
四、教代会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候选人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产生,即首先由各代表团根据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需要,面向全校教代会代表,综合考虑拟推荐人员的品德威信、议事能力、奉献意愿与精力投入等各方面因素,提出各类候选人推荐名单;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不必须限定为教代会代表,但在推荐非教代会代表的候选人时要以备注形式说明推荐原因。教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依据多数代表团的意见,提出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候选人员建议名单,返回到各代表团,征求代表意见进行圈选后,由教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集中多数代表团意见,再次提出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候选人员建议名单,经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一轮推荐表》
“双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
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执委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一轮推荐表
(2013年1月8日提交)
推荐单位(代表团):
推荐本代表团团长(1人):
副团长(1-4人):
推荐监票人(1人): 计票人(1人):
推荐类别: 应推荐人数:
推荐人选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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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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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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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教师.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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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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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提交表格时,请在推荐单位处加盖主责单位的公章。
2、单一组团的代表团,推荐正副团长各1人;合并组团的代表团,由排名在前的主责单位推选1名团长,由团内其他选举单位各自推选1名副团长。
3、监票人、计票人从本代表团不是各类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
4、表头的“推荐类别’指:教代会主席团、执委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共六类。